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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單的收貨人和通知人不一致怎么辦?在海運提單中,有一個經(jīng)常被我們忽視的作用,但其重要性不可低估。它是通知程序。通常情況下,海運提單目的港的信息部分有兩家公司甚至三家公司填寫,一般是收貨人和通知方。有些船公司的提單還會列出第一通知方和第二通知方。 1.區(qū)分收貨人和通知方 收貨人指的是收貨人,通常是目的港的客戶,也就是真正的買家。在信用證支付的條件下,通常是銀行。 通知方指通知方,即目的港客戶的聯(lián)系人。如果客戶自己可以填寫與收貨人相同,否則一般會標記為客戶在目的港的代理或貿(mào)易商。 2.通知方存在的意義 貨物到達目的港后,船公司將盡快通知通知方到貨信息,以便通知方通知收貨人提貨或做其他處理。防止延誤交貨,造成港口滯留,甚至巨額罰款。因此,為了防止通知失敗,有時會有兩個通知程序。因為在信用證支付條款下,提單上的收貨人往往是開證行,而不是真正的收貨人;當所有單據(jù)交付給開證行時,開證行將通知真正的收貨人進行議付等手續(xù)。 3.不能隨便填 很多情況下,當通知人被視為通知人時,沒有事先了解或溝通好,導致到貨通知不能及時到達收貨人手中,造成交貨的延誤和額外的費用。因此,在確認提單時,應特別注意通知方一欄,該欄不是可選項。 4.關于通知程序的問題 1)如果提單的收貨人和通知人不一致,一般到貨通知發(fā)給誰? 一般會通知收貨人。多數(shù)提單以通知方的信息作為目的港代理聯(lián)系收貨人的主要信息。因為大部分提單的收貨人是記名的,所以沒有直接指名。有時候被通知人聯(lián)系不上,會找收貨人,或者必要時聯(lián)系發(fā)貨人。 2)做提貨單卸貨,該交給誰? 收貨人。無論是原物還是放電,都是物權的轉移,都是要轉移到物權人手中的。收貨人是貨物的真正所有人。 3)提單的收貨人和通知人都是記名的可以嗎? 表面上看,操作簡單,可以轉讓給任何收貨人。然而,在實踐中,一般船公司規(guī)定收貨人和提單通知人不能同時被記名。只能有一個,也是為了防范貨運風險。 4)客戶的信用證要求提單的通知欄寫兩家公司一起。這樣可以嗎? 有些船公司的提單會有第一通知人和第二通知人。如果沒有,可以在一個通知人下填兩家公司。 5)在收貨人指示的情況下,海運提單上的通知人能否提貨? 不會,船公司正本提單收貨人是記名的,發(fā)貨人不背書就發(fā)給客戶,收貨人提都提不出來,更別說通知人了。 6)應客戶要求,提貨單的通知欄顯示為訂購?梢詥? 還是不點的好。畢竟通知人的作用是及時了解到貨情況,通知收貨人及時收貨。如果一般通知人沒有,可以寫成收貨人一樣。 7)提單的收貨人為記名,通知人與收貨人相同。 如果收貨人訂購,必須提供通知方的具體聯(lián)系信息。否則,船舶到港后,因無法通知進口商或相關責任方而無法提貨,甚至可能導致被海關沒收等嚴重后果。如果你想申報AMS/ACI,你可能會被其他海關罰款。 8)8)訂購提單需要通知人背書嗎? 如果提單的收貨人是指示人,而其后沒有其他內(nèi)容,如:不指示XXX,則稱之為空白指示提單,需要托運人背書。通知方是目的港的通知方,與背書無關。 9)貨到香港,客戶說通知人信箋沒寫全,要求更改訂單,否則無法通關。真的對你有影響嗎? 收貨人抬頭錯誤不會影響。只要提單上的收貨人正確,收貨人的信息只要不影響判斷的真實性,就不會影響客戶在目的港的清關和交貨。 |
長和運雙清專線/DDP/D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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