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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退稅攻略:如何在新加坡辦理退稅新加坡退稅:如何在新加坡辦理退稅?對于由于以下原因而多付或錯誤支付關稅和/或商品及服務稅,您可以書面形式提出退款申請:
您的退款申請應附有以下證明文件(如適用):
通過海外供應商注冊制度 (OVR) 空運或郵寄進口的低價值商品 (LVG) 的消費稅退稅從 2023 年 1 月 1 日起,GST 將適用于通過 OVR 制度通過空運或郵寄進口的 LVG。OVR 供應商將被要求在 LVG 供應的銷售點征收商品及服務稅。 如果您對同一商品支付了兩次商品及服務稅(即 OVR 供應商在銷售商品時收取商品及服務稅,并且在邊境進口商品時再次繳納商品及服務稅),您應該尋求商品及服務稅退款通過提供證據證明已向新加坡海關支付進口商品及服務稅,從 OVR 供應商處獲得退款。 欲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參閱 IRAS 關于進口低價值商品 GST 的網頁:http://www.iras.gov.sg/taxes/goods-services-tax- (gst)/consumers/gst-on -進口低值貨物> 常見問題解答 > D. 其他 如果 OVR 供應商拒絕退還 GST,作為最后的手段,您可以聯系您的運輸商(例如 TradeNet 許可證的申報代理、快遞服務公司、SingPost)向新加坡海關提交退款申請并附上以下證明文件:評估: 1a) 航空快遞發(fā)出的稅務發(fā)票或許可證通知;或者 1b) 進口許可證;或者 1c) SingPost 簽發(fā)的 GST 付款收據 2) 商業(yè)發(fā)票或任何其他證明文件(例如供應商的電子郵件通信、訂單等),以表明 OVR 供應商已在 LVG 銷售點收取消費稅 3) LVG進口運輸文件(如交貨/托運單) 4) 與商業(yè)發(fā)票相關的付款證據,例如信用卡對賬單 5) 文件證據表明您曾嘗試從 OVR 供應商處獲得 GST 退款(即與 OVR 供應商的電子郵件通信),但 OVR 供應商拒絕向您退還 GST。 |
長和運雙清專線/DDP/D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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