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條款
“銷售條款”是賣方履行其職責以使所述貨品送達買方的依據(jù)。
交至承運人(FCA):指定出口港的交至承運人。賣方給買方的報價包含(且最多包含)將貨品遞送至國外運輸工具(例如飛機)中所需的所有費用。
運費保險已付(CIP):運費保險已付給指定的國外卸貨港(即進口港)。賣方報價將包含貨品價格(包括保險費)以及從運輸工具到卸貨點的所有運輸費用和其它費用。
運費付至(CPT):“運費付至”是指指定的國外卸貨港(即進口港)。賣方的貨品報價將包含送達指定進口點的運費。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現(xiàn)場交貨(EXW):報價僅適用于始發(fā)地,并且賣方同意由買方?jīng)Q定在指定期限內(nèi)將貨品放置到特定地點。所有其它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目的地交貨(DAP):在指定目的地將貨物放在已抵達的運輸工具上交給買方處置,無需從承運工具上卸下貨物。建議雙方盡可能明確商定交貨目的地內(nèi)的具體交貨點,風險將在此處從賣方轉(zhuǎn)移到買方。
貨運站交貨(DAT):賣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內(nèi)的指定貨運站、港口或地點,并從承運工具上卸下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柏涍\站”包括碼頭、倉庫、集裝箱堆場以及公路、鐵路或航空集散站。雙方應約定貨運站,如有可能,請商定貨運站內(nèi)的具體交貨點,風險將在此處由賣方轉(zhuǎn)移到買方。
完稅后交貨(DDP):賣方在進口國的指定地點將貨物卸下移交給買方時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稅、稅金及遞送貨物的其它費用。
FOB是最常見的國際貿(mào)易術語之一,指明了貨物的交付時間和地點。賣方負責將貨物交付到指定的裝運港口,并承擔裝運費用和風險直至貨物裝上船為止。一旦貨物裝上船,責任轉(zhuǎn)移給買方。
其他:寄件人可選擇“其他”然后在自由格式文本字段中輸入可接受的3個字符組成的銷售條款代碼。3個字符的“其他”值將顯示在屏幕上,并將打印在商業(yè)發(fā)票/形式發(fā)票上。不允許使用特殊字符。
名義進口商
如果收件人不是“名義進口商”,則請單擊“收件人不是名義進口商”,然后輸入所需信息。名義進口商通常被海關或清關管理機構(gòu)認定為國際貨件的進口商。一般情況下,名義進口商即為收件人。
注:對于美國托運人,如果您是公司、合伙人或獨資經(jīng)營者,“關稅代碼”是您的“雇主識別號碼”。如果您是個人托運人,請輸入您的社會保險號。關稅代碼還可稱為IRS編號、雇主聯(lián)邦識別號碼或工資稅號。對于其他所有國家和地區(qū)的托運人,此編號指您的稅務識別號。
了解和選擇合適的外貿(mào)銷售條款對于國際貿(mào)易至關重要。不同的條款涉及到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分配,影響著交易的順利進行。在簽訂合同前,雙方應明確商定銷售條款,以確保交易順利進行并最大程度地保護自身權(quán)益。通過掌握各種條款的含義和適用范圍,可以更好地應對國際貿(mào)易中的挑戰(zhàn),促進貿(mào)易合作的順利進行。